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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人资局发布非法使用劳务派遣工预警
2010年08月31日 《南方都市报》 记者 刘耀宁
南都讯记者刘耀宁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昨日发布非法使用劳务派遣工预警,提醒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时,不应存在规避法规的侥幸心理,须核实派遣方的资质并依法用工,以免引发劳资矛盾。据悉,近期由非法使用劳务派遣工导致的劳资纠纷案件大幅增加。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支队已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劳务派遣用工专项执法检查。
“黑中介”摇身变“劳务派遣公司”
近期,由非法使用劳务派遣工导致的劳资纠纷案件大幅增加。劳动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类案件依据其典型性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劳务派遣”的名义从事职业介绍,收取求职者的“介绍费”、“保证金”、“押金”等,不开具任何收据,将求职者送到企业。不少“黑职介”摇身一变成为了“劳务派遣公司”。
第二类则是根据用人单位需要进行短期劳务派遣,以满足用人单位赶订单时的用人需求。用人单位则规避了社保、加班、最低工资等法规硬性要求。目前的暑期学生工多是这类“短期劳务派遣工”。
“这都属于正规劳务派遣公司违法使用劳务派遣工。”该负责人表示,更令人担忧的是,不少所谓的劳务派遣公司或具有“涉黑”背景。
50万可注册,劳务派遣门槛低
劳动监察支队数据显示,目前东莞全市有劳务派遣公司400多家。而在2008年以前,全市仅有几十家劳务派遣公司。
劳动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2008年以后由于取消了劳动部门的前置许可审批程序,劳务派遣公司的注册程序简化了。在工商部门,只要注册资本达到50万元,就可以获得劳务派遣资质。
“劳务派遣公司数量激增,对于满足用工单位用工需求、促进就业有积极作用。但也导致劳动监管困难,给劳资和谐埋下了较大的隐患。”该负责人说,一些用工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违法使用劳务派遣工,个别劳务派遣机构不签劳动合同、不买社保、克扣工资等问题较为严重。
人力资源局
执法受限,建议公安介入
从8月下旬开始,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劳务派遣用工专项执法检查。对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劳务派遣单位以及使用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全面检查。
昨日,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支队昨日向全市企业发布警示,提醒用人单位在使用劳务派遣暑期工时,不应存在规避法规的侥幸心理,须核实派遣方的资质并依法用工,以免引发劳资矛盾。
由于执法权限限制,目前处理此类案件只能督促用工企业依法发放工资、对劳务派遣机构和用工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等,并不能取缔这类“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此外针对部分劳务派遣机构或具有“涉黑”背景,人力资源局建议,应联合公安、综治等部门严厉打击。
案例
学生工被“卖猪仔”
8月26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支队处理了一宗典型的“正规劳务派遣公司违法使用劳务派遣工案件”。38名学生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劳务派遣公司派到东莞工作。工资仅4.4元/小时,并超时加班。人力资源部门介入后,38名学生工获得了依法所得,并由用人单位安排车辆返回学校。
暑期打工4.4元/小时
经当地职介所介绍,38名来自广州增城的学生于7月5日来莞,被安排到厚街浩成鞋业有限公司做暑期工。据浩成公司签订的“企业用工劳动协议书”,这批暑期工由派遣方“东莞市宝洋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派遣期限为7月5日至8月31日,工资约为4.4元/小时。
涉黑人员讨薪
8月26日上午,距离派遣协议期限还差5天。3名不明身份人员自称受学生委托代为处理工资事宜,组织38名学生先后到厚街人力资源分局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投诉,称学生需返校上课,要求立即结算工资。这3人言语粗暴,行为极具攻击性,阻挠劳动监察人员向学生问询。劳动监察人员认为其或有“涉黑”特征。
学生工不知被“卖”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启动应急预案,并成立联合工作组介入调查。经查明,这批学生工属典型的被“卖猪仔”。宝洋公司有劳务派遣资质,但学生并不认识上述三名人员,且不知道自己由宝洋公司安排进入浩成公司工作。派遣方宝洋公司未与该批学生订立任何书面协议,也未告知学生工作单位、具体岗位、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等内容。
劳动监察人员同时认定,浩成公司安排这批学生工存在超时加班、工资水平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明显有规避法规廉价使用劳务派遣工的侥幸心理。
经联合工作组协调处理,8月27日晨,浩成公司依法结算学生工资12.63万元,在劳动监察人员监督下发放到了学生手中。随后,责成浩成公司安排38名学生乘车返回增城。
“黑中介”摇身变“劳务派遣公司”
近期,由非法使用劳务派遣工导致的劳资纠纷案件大幅增加。劳动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类案件依据其典型性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劳务派遣”的名义从事职业介绍,收取求职者的“介绍费”、“保证金”、“押金”等,不开具任何收据,将求职者送到企业。不少“黑职介”摇身一变成为了“劳务派遣公司”。
第二类则是根据用人单位需要进行短期劳务派遣,以满足用人单位赶订单时的用人需求。用人单位则规避了社保、加班、最低工资等法规硬性要求。目前的暑期学生工多是这类“短期劳务派遣工”。
“这都属于正规劳务派遣公司违法使用劳务派遣工。”该负责人表示,更令人担忧的是,不少所谓的劳务派遣公司或具有“涉黑”背景。
50万可注册,劳务派遣门槛低
劳动监察支队数据显示,目前东莞全市有劳务派遣公司400多家。而在2008年以前,全市仅有几十家劳务派遣公司。
劳动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2008年以后由于取消了劳动部门的前置许可审批程序,劳务派遣公司的注册程序简化了。在工商部门,只要注册资本达到50万元,就可以获得劳务派遣资质。
“劳务派遣公司数量激增,对于满足用工单位用工需求、促进就业有积极作用。但也导致劳动监管困难,给劳资和谐埋下了较大的隐患。”该负责人说,一些用工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违法使用劳务派遣工,个别劳务派遣机构不签劳动合同、不买社保、克扣工资等问题较为严重。
人力资源局
执法受限,建议公安介入
从8月下旬开始,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劳务派遣用工专项执法检查。对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劳务派遣单位以及使用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全面检查。
昨日,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支队昨日向全市企业发布警示,提醒用人单位在使用劳务派遣暑期工时,不应存在规避法规的侥幸心理,须核实派遣方的资质并依法用工,以免引发劳资矛盾。
由于执法权限限制,目前处理此类案件只能督促用工企业依法发放工资、对劳务派遣机构和用工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等,并不能取缔这类“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此外针对部分劳务派遣机构或具有“涉黑”背景,人力资源局建议,应联合公安、综治等部门严厉打击。
案例
学生工被“卖猪仔”
8月26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支队处理了一宗典型的“正规劳务派遣公司违法使用劳务派遣工案件”。38名学生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劳务派遣公司派到东莞工作。工资仅4.4元/小时,并超时加班。人力资源部门介入后,38名学生工获得了依法所得,并由用人单位安排车辆返回学校。
暑期打工4.4元/小时
经当地职介所介绍,38名来自广州增城的学生于7月5日来莞,被安排到厚街浩成鞋业有限公司做暑期工。据浩成公司签订的“企业用工劳动协议书”,这批暑期工由派遣方“东莞市宝洋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派遣期限为7月5日至8月31日,工资约为4.4元/小时。
涉黑人员讨薪
8月26日上午,距离派遣协议期限还差5天。3名不明身份人员自称受学生委托代为处理工资事宜,组织38名学生先后到厚街人力资源分局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投诉,称学生需返校上课,要求立即结算工资。这3人言语粗暴,行为极具攻击性,阻挠劳动监察人员向学生问询。劳动监察人员认为其或有“涉黑”特征。
学生工不知被“卖”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启动应急预案,并成立联合工作组介入调查。经查明,这批学生工属典型的被“卖猪仔”。宝洋公司有劳务派遣资质,但学生并不认识上述三名人员,且不知道自己由宝洋公司安排进入浩成公司工作。派遣方宝洋公司未与该批学生订立任何书面协议,也未告知学生工作单位、具体岗位、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等内容。
劳动监察人员同时认定,浩成公司安排这批学生工存在超时加班、工资水平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明显有规避法规廉价使用劳务派遣工的侥幸心理。
经联合工作组协调处理,8月27日晨,浩成公司依法结算学生工资12.63万元,在劳动监察人员监督下发放到了学生手中。随后,责成浩成公司安排38名学生乘车返回增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