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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安置城镇退役士兵不得"劳务派遣"
2010年07月22日 《山西晚报》 记者 岳威 实习生 薛钧文

  7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09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今年退役士兵安置仍将采用自谋职业和安排就业相结合的办法,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替代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被禁止。

  今年中央驻晋单位和省直属单位仍将带头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对转业士官、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退伍义务兵、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5级至8级的退役士兵在同等条件下将予以适当照顾。同时明确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替代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同时,山西省还将创造条件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农村也将鼓励和扶持有专长的退役士兵创办经济实体,对生产、生活、住房等方面确有困难的农村退役士兵,将予以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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